登录   注册    退出    投稿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旬阳资讯 > 本地头条

律师故事:陈律师与“占便宜”客户的咨询日常

作者:陈睿 时间:2025-02-06 14:43:43 点击数:
导读:在律师界,律师们日常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会接待各式各样的当事人,其中既有真诚求助者,也不乏企图想免费获取律师专业知识的人。以下是一则关于律师如何对待那些只想“占便宜

在律师界,律师们日常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会接待各式各样的当事人,其中既有真诚求助者,也不乏企图免费获取律师专业知识的人。以下是一则关于律师如何对待那些只想“占便宜”专业知识的当事人的故事。

初识接触

新年前,律师正埋头整理案件资料,突然接到一通电话。电话中,一位地口音的男子自称姓张老乡,遇到了法律难题,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律师不厌其烦地听他讲述,详尽解答了他的疑问,并建议他如果需要进一步服务,可以到律师事务所面谈或通过微信沟通。

电话挂断不久,律师收到一个微信好友申请,备注正是张先生。律师考虑到这可能是一位有业务需求的客户,于是通过了申请。自那天起,张先生的咨询便开始了。

频繁的咨询

张先生似乎对法律问题有着极大的兴趣,每天都会通过微信向律师提出各种问题。尽管律师工作繁重,但他仍秉持职业道德,耐心地回答每一个问题。然而,张先生的提问越来越频繁,甚至并无委托律师的打算。

律师逐渐意识到张先生可能只是在免费索取法律建议,尽管如此,他依旧保持耐心,继续解答。

报价与拖延

在咨询过程中,律师提及律师费问题,并提供了合理的报价。张先生却总是找借口推脱,一会儿说需要时间考虑一会儿又要与其他律师事务所的费用比较比较律师虽然感到无奈,但仍然提醒张先生,一旦决定委托,可随时联系。

然而,张先生似乎并不急于解决问题,他继续在微信上咨询,甚至开始索要一些复杂和具体的法律建议。

委托合同的尴尬

终于有一天,张先生提出了一个令律师哭笑不得的要求,他希望律师准备好委托合同并邮寄给他,而费用问题却只字不提。律师明白,张先生想要不劳而获,先拿到合同再想办法逃避支付律师费。

律师耐心解释了律所的规定,表示合同需在双方达成一致并支付费用后才能盖章生效。张先生尴尬地笑了,但并未就此放弃。

起诉书的“考验”

随后,张先生发来了一份自己写的起诉书,希望律师审阅。律师发现起诉书存在多处法律问题,便提出了修改意见。但张先生坚持自己的观点,甚至质疑律师的专业能力。

至此,律师尽管心中委屈,但仍然保持冷静,意识到张先生可能只是在试探或套取知识。于是,他决定停止一切免费咨询,提供了相关法条供张先生自行研究。

告诫与反思

最后,律师给张先生发了一条微信:“张先生,我理解您对法律问题的关注,同时,律师的精力和时间应得到当事人的尊重,律师对专业知识付出及服务是有价值。如果您需要法律援助,请尊重律师的劳动,合理支付费用。若仅为求知,我建议您自行学习法律知识。希望您能理解。

张先生收到消息后,该微信便再也没有回复。

结语

这个故事提醒我们不应试图免费获取律师的专业知识。律师的付出应当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回报。同时,也警示律师在接待当事人时,应学会辨识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些只想免费获取知识的人从而,以维护律师行业的良好秩序及健康发展,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到专业服务。

作者简介:

陈睿律师,现为陕西省律师协会律师事业发展委员会副秘书长,安康市律师代表,律师协会理事。陕西法正平安(安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20年以上法务工作实践经验,长期担任多家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在民商事法律领域也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与实践经验,办理过大量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相关诉讼及非诉讼案件,获得了社会各界普遍好评。办案过程中始终将“当事人权益最大化”作为其执业信条。电话17309156966。

本期编辑:陈羽

责任编辑:萧月

本文TAG:

相关推荐:

网友评论:

加载中~

本文编辑

小编

TA发布信息

编辑简介:
Copyright © 旬阳门户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陈睿律师
陕ICP备2023000076号-2

陕公网安备 61019002002495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