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原白柳乡上河村村民胡某,家居旬河下游,每逢河里涨大水,都能在河里捞到一些浪渣柴或其它东西。1965年8月份的一次洪水泛滥时,他捞到数根大树,其中有一根圆木约有二尺见方,树皮被大水剥得精光,扛回家中一看,中间是空的,内有两条约一米多长的白蛇;用棍捅,烟熏都不出来,最后竟用开水灌了进去,当即将两条蛇活活烫死。胡某这一残忍行为,立即遭到一些正直而又善良村民的强烈谴责,都说他心不足,捞了那么多的柴,何必再乎这一根烂树筒子,烫死白蛇,必遭报应!
说来也奇,事不过十日,旬河再次发大水,胡某又去河里捞柴竟一去不回;家里人急得四下乱找,终无音信;一直到水退后,人们才在下游15里处发现他的尸体,只是身上缠绕着七八条白蛇,口吐蛇焰,人莫敢近,家人只好央告时任大队长的朱某想办法,朱某说:“大凡万物,都是有灵性的,不能无故去伤害他们,如果你害了它们,它们一定会奋力反击报复…”,于是,他让人 取三大碗大蒜雄黄酒,摆放在尸体旁,同时又是焚香、烧纸,俯身下拜;又让闲杂人员一概远避现场。就这样一直等了三天,那些白蛇才悄然散去,这是巧合,还是蛇的灵性,人们不得其解。
(此文曾载于《安康日报》2002年4月9日第2版)